关于出售给孙红旗等老职工房产的公示

时间:2018-01-05浏览:1129设置

根据个人申请,经学校研究同意,并报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,拟向我校老职工孙红旗、苗永敏、周龙虎三人出售房屋资产,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批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
出售给孙红旗房产,建筑面积94m2

出售给苗永敏房产,建筑面积97.41m2

出售给周龙虎房产,建筑面积147.5m2,另加地下室39.23 m2

出售价值不低于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评估价。

现根据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,对本批次出售老职工房产事项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:201815日至111日。

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。

国有资产管理处地址:泉山校区教14号楼402室;联系电话:83403195;接待科室:产权科。



国有资产管理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201815


江苏师范大学国资处版权所有 © 2011-2017
地址: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:221116
电子邮件:gzc@jsnu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