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修缮工程分散采购有章可循

时间:2020-05-26浏览:1225设置

  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修缮工程分散采购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确保分散采购质量,防范廉政风险,后勤管理处根据《江苏师范大学采购管理规定(试行)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,于2020521日出台了《江苏师范大学修缮工程分散采购管理办法》。此管理办法规定了“先立项后采购”和“无预算不采购”等原则,将学校的修缮工程按照预算金额,具体分为3万元以下、3-5万元、5-10万元及10万元以上四类,进一步细化各类修缮工程的实施流程,明确了修缮工程分散采购工作的程序及要求,增强了修缮工程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,值得其他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参考借鉴。(招投标办公室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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