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省教育厅发布《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》(苏教财〔2016〕13号),决定对国有资产考核评价达到良好以上等级的41所省属高校和2所中专校下放部分国有资产管理权,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,并公布了2016 年省属高校(中专校)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结果。我校获得优秀等级,成为国有资产管理优秀单位,特向全校教职工报喜!
省教育厅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每三年一个周期,希望全校各单位、全体教职工以此为新的起点,再接再厉,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,履行好使用者、保管者的责任,力争在下一轮考评中再创佳绩!
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2016年11月1日